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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106年9月18日府人考字第10960980877號函(計達)。
二、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5條規定:「(第1項)公務人員得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但不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職務。(第2項)公務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介入黨派紛爭。(第3項)公務人員不得兼任公職候選人競選辦事處之職務。」同法第16條規定:「公務人員違反本法,應按情節輕重,依公務員懲戒法、公務人員考績法或其他相關法規予以懲戒或懲處;其涉及其他法律責任者,依有關法律處理之。」同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公務人員,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依法任用之職員。」同法第17條第1款規...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06年9月13日公訓字第1062160648號函辦理。
106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及公務倫理宣導短片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關鍵知識報你知」電子檔,請自保訓會網站「行政中立、公務倫理專區(網址:http://www.csptc.gov.tw/pages/list.aspx?Node=1070&Type=1&Index=-1 」下載。
(一)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登載文字4種:
1、「不分顏色,不分黨派,行政中立在於心中的那把公正尺。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2、「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國家進步的動力。...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