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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金城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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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 - 教務處公告 | 2019-07-04 | 點閱數: 1084

臺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 108     學年度專任輔導員遴選簡章

 

壹、依據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作業要點。

 

貳、目的

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需,落實國民教育階段課程與教學之研究發展,遴聘 教學經驗豐富並具有專業能力暨服務熱忱之教師加入輔導團總團,藉以服務教育同儕,有效輔導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提昇教育品質。

參、輔導員具備條件

一、 臺南市現職合格教師,並擁有該階段合格教師證者。

二、 未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33 條及「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之各款情 事者。

三、 取得正式教師資格後,實際擔任國民中小學之教學工作年資至 108年 7 月 31 日止

屆滿 5 年以上。

     四、 熟悉九年一貫課程及新課綱之基本理念與相關知能。

五、 具備九年一貫課程及新課綱之該學習領域所需之專門素養。 六、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上網、軟體運用等能力。

七、 對研發各學習領域課程與教材教法深具興趣。

八、 對推動國民教育各項工作抱持熱情者。

肆、專任輔導員工作內涵

一、宣導教育政策及了解各校課程與教學實施情形。

二、 辦理教師增能(深化)研習,提供各項教學協助。

三、 建立教學觀摩分享機制,進行教師專業對話,精進教學策略及技能。

四、 從事課程分析,學科內涵轉化、教材創新研發及多元評量與檢核研究。 五、 建置教學資源寶庫,提供各項課程與教學諮詢服務。

六、 參與各項教育交流、人才培訓、會議及輔導團結合教師專業發展培訓計畫。

七、 其他與課程或教學相關研究發展之工作。

伍、專任輔導員服務規範

一、目前團務辦公地點設於本市安平區永華市政大樓4樓。

二、基於專業原則,專任輔導員(含行政幹事)應善盡職責,考量專任輔導員工作執行需要。可於局端指定地點辦公,並於學年度末依規定接受服務績效考核。

三、專任輔導員(含行政幹事)參加本市各級學校校長、主任或其他教育人員甄選、遷調時,比照學校兼行政人員之教師採計積分。其原任主任職務(或已取得主任候用資格)者,積分部分比照主任核計;其餘人員,積分部分比照組長採計核分,而其職務資歷仍以教師認定。

四、專任輔導員寒暑假須到團上班,休假、國旅補助及未休假加班費比照學校教師兼行政人員辦理。

陸、遴選名額

一、 第一階段:預定錄取國中小專任輔導員計 3 名。

二、 第二階段:視第一階段遴選結果訂定之。

柒、報名時間、方式與地點

一、報名對象及時間

階段別 

報名對象

報名時間

第一階段

專任輔導員

即日起至 108年 7月 3日(星期三)止。

第二階段

專任輔導員(第一階段錄取後缺額)

108年7月5日(星期五)起至108年7月9日

(星期二)止。

 

二、報名方式及地點

(一)報名表

  1.「專任輔導員」報名表,如附件一。

  2.請至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首頁(網址:https://ceag.tn.edu.tw/index.php )下載報名表,或至本局新課綱專案辦公室官網(網址:https://cop.tn.edu.tw/ )文件下載區下載。

(二)報名表及相關表件以公文交換或郵寄方式均可(逾期不受理,郵寄封面請註明「108 學年度專任輔導員遴選報名」,以郵戳為憑)。

(三)郵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4樓

                新課綱專案辦公室

捌、專任輔導員遴選方式

 

遴選方式

說  

附註

 

 

書 面 資料 審 核

(40%)

1.個人基本資料:專長證明及學經歷證件。

2.相關之教材教法設計、研究與著作。

3.資訊能力(研習時數或學分證明)

1.遴選合格之名單,由

遴選委員開會討論 後,陳報教育局核准

 

聘任。

 

 

 

 

口試(60%)

1.對教育政策、九年一貫課程及新課綱基本精神、理

 

 

 

念及課程綱要(重大議題)的認知與掌握。

 

 

2.個人的教育理念、教學專長、實務經驗。

3.對輔導團工作之認知與服務熱忱度。

2.各領域應試者之成績

 

不 符 標 準 時 (80

 

4.對該學習領域或議題團年度工作計畫之認

分),該項專長輔導

 

識。

員名額得從缺。

 

玖、遴選(口試)時間

一、 第一階段:中華民國 108年7月5日(星期五)上午10 時起。

二、 第二階段:中華民國 108年7月12日(星期五) 上午10 時起。

拾、錄取公告

一、第一階段:錄取名單於 108年 7月12日(星期五)公告於教育局新課綱專案辦公室網站及國民教育輔導團網站。

二、第二階段:錄取名單於 108年7月19日(星期五)公告於教育局新課綱專案辦公室網站及國民教育輔導團網站。

(一)教育局新課綱專案辦公室網站,網址:https://cop.tn.edu.tw/

(二)國民教育輔導團網站,網址:https://ceag.tn.edu.tw/index.php

拾壹、聘用

由教育局依規定核予專任輔導員聘書,任期均為 1 ,任滿表現優異者得續聘之。

附件一

 

 

臺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 108學年度專任輔導員遴選報名表

 

姓  名

 

性 別

 

身分證 字  號

 

出  生

年月日

年    月    日

E-mail

 

通訊地址

 

學  歷 (請填大專以上學 歷含校名及科系)

1.

 

電 話

1.公:

 

2.手機:

2.

3.

 

教師證書

類科別/加註專長

證書年月字號

1.

 

2.

 

 

 

經      歷

服 務 機 關

職  稱

服 務 期 程

1.

 

 

2.

 

 

3.

 

 

五年內是否曾擔任輔導員:□是(      年)□否          見備註 1 說明

 

 

專長及進修

專 長 項 目

 

該學習領域或 相關研究著作

1.

2.

3.

4.

參加報考學習領域(議題)之研習時數,合 計            小時

 

未來到輔導 團預計進行 的計畫內容

(簡要說明)

 

資訊能力證明

1.

2.

同意報考

以上各欄皆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校長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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