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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金城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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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主任 - 輔導室公告 | 2018-10-15 | 點閱數: 1317

一、依據:臺南市107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的:協助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學習、生活自理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三、用人單位:臺南市金城國民中學
四、徵才職務:特教鐘點助理員1名。
四、報名資格: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二)身心障礙學生家長或有特教、護理服務相關資歷優先遴聘。
五、工作內容: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特教助理人員之職責如下:教師助理人員在特殊教育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等事宜」。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每天上午900-下午1500,依學生實際需求及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
六、任用期間:預計即日起至1071015日止。
七、鐘點節數及待遇:
1.
錄取人員以鐘點費方式支應,每小時以140元計,每天不超過8小時,依學生實際需求及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
2.
受僱用人員皆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健保及離退金項目。
3.
錄取者經進用,應接受學校之職前訓練並積極參與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專業團體辦理之在職進修活動。
八、報名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1015日(星期一)下午4點前截止,逾時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如附件1)、身份證件影印本、最高學歷等證明文件影印本、自傳等文件親送或郵寄本校輔導室。(送件資料恕不寄還)。
(三)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地址:台南市安平區怡平路8號,電話:06-2975816152
(四)聯絡人:輔導室特教組林芳韻老師
九、遴選方式:採取書面資料及資格審核,有需要者將以電話通知面試。
十、錄取方式:
擇優錄取1名,並擇優錄取備取1-2名,依序遞補候用。
錄取名單於1071016日(星期二)1600前於本校網站公告,並電話個別通知。
十一、報到事項:
錄取人員親自於1071017日(星期三)中午12時至本校輔導室辦理契約簽訂,未完成簽訂者,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二、管理方式:
(一)由用人單位與進用人員訂定契約。
(二)用人單位設置出勤紀錄表,管理進用人員出勤情形。
十三、注意事項:
(一)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二)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輔導室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並依序通知備取人員遞補之。
(三)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五)如涉及校園性侵或性騷擾事宜將不予錄取。
十三、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特教助理員報名表.doc
    1) 特教助理員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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