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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內容區域
一、旨揭計畫實施學校自9月起陸續與專家進行「第二次入校輔導」,並依申請類型舉辦三種類型之「公開授課教學觀摩活動」:
(一)科技輔助自主學習(計畫類型1及類型2A)。
(二)科技輔助自主學習+結合PBL(計畫類型2B)。
(三)AR/VR新科技學習示範(計畫類型3)。
二、12月各校入校輔導及公開授課場次詳如附檔(研習資訊後續若有異動,請以各學習護照研習資訊為主)。請旨揭計畫實施教師依上述說明一之計畫要求,報名同類型場次進行觀摩,並鼓勵本市其他學校教師自由報名參加。
三、請所屬學校惠予參加教師以公(差)假登記。
四、參加教師請配合研習地點之防疫相關規定,並請全程配戴口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