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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辦理。
二、目標:
激勵本校學生對科學探究之興趣,鼓勵老師學生就教材協同研究,藉以培養學生的科學精神及態度,訓練其思考力與創造力,以落實平日之科學教育,深化生活中的科學經驗。
三、實施辦法:
(一) 內容:以當年教學內容選擇適當的科學研究主題,並以生活周遭(住家及學校附近)所接觸之環境、事、物為題材。
(二) 評選:請各組參賽者繳交一份科展計畫書,將依科展計畫書內容進行以下評選。
1.題目創意:30%
2.參考資料的豐富性:20%
3.實驗設計能否解決問題:30%
4.可執行性:20%
(三) 報名說明:
1.計畫書:
(1)撰寫形式如附件WORD檔。
(2)由校內教師進行審評,經評選通過後,可找指導老師進行實驗,再持續後續科展研究參加台南市賽。
2.科目:分為數學類、物理類、化學類、生物類、地球科學類、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機電與資訊)、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環保與民生)共七類,鼓勵同學分散報名,多多嘗試不同的類別與主題。
3.成員:
(1)每組1至3名組員,請選出一個組長。
(2)每班至少一人參加,可跨班組隊。
4.時間:
(1)報名:110年5月17日(星期一)16:10截止。
(2)科展計畫書繳交日期:110年06月11日(星期五)16:00前。
(3)公告評選結果:110年6月22日(星期二)。
四、注意事項:
所有作品製作過程,以不妨礙班級正常上課為原則,若需使用實驗室則要有教師陪同。
五、獎勵辦法:
通過科展計畫書評選者:(1)每人記嘉獎乙次。(2)完成科展作品說明書者:另記嘉獎乙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