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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臺南市政府107年2月5日南市敎社字第1070187324函暨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優良教師、師鐸獎暨推薦至教育部師鐸獎評選要點辦理。
- 依評選要點三、推薦標準:(一)基本條件: 服務教職5年以上〈計算至107年7月31日〉,且在現職學校服務累計滿1年(留職停薪、代 理代課等年資均不計入),品德優良、服務熱心、教學績優,最近5年考(績)核或評鑑結果均核定通過、晉級或發給獎金………。
- 依去年方式採線上2階段「線上票選」,由全體教職員工進行線上無記名投票 (如同票依規定以在本校服務年資深者優先提報,服務年資相同時,以抽籤定之)
(一)第一階段票選優良敎師(本校選出3名):
請於107年2月12日起至107年2月21日(星期三)16:30止,至教育局之票選系統(網址http://120.115.2.109/ ) 進行線上無記名投票。請以教育網(學習護照)帳號密碼進入。
票選結果同票時,以在現職學校服務較資深者優先提報,服務年資相同時,抽籤決定之。請以教育網(學習護照)帳號密碼進入。請全體教職員工踴躍上網票選。
(二)第二階段票選本市師鐸獎候選人
1.得自最近三年內(含當年度)曾獲優良教師及曾獲優良教師自願參與者,票選第一名參加本市師鐸獎。若婉拒參與本市師鐸獎評選,則可依票選結果依序遞補。
2.訂於107年2月22日上午8:00起至106年2月26日16:30止,採網路票選。教育局之票選系統(網址http://120.115.2.109/ )
(最近105.106.107年三年獲優良教師及曾獲優良教師自願參與者,票選第1名參加本市師鐸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