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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於110年10月19日南市家教推字第1101272457號函諒達。
二、旨揭活動時間、地點:
(一)時間:110年10月23日(星期六)上午9時30分至12時10分;9時20分前完成報到。
(二)地點:民治市政中心南瀛堂。
三、本案前函請各校教師至「臺南市中小學教師學習護照」報名,請務必通知報名人員於9時20分前完成報到並參加活動。
四、檢附研習報名情形一覽表及修正後活動流程表各1份(如附件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