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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金城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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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 - 教務處公告 | 2022-01-18 | 點閱數: 525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111年1月11日府客文字第1110106538號函辦理。

二、為推廣客家語言,激勵本市各級學校學生及民眾踴躍參與客語能力認證,特訂定旨揭獎勵計畫。

三、獎勵金(或等值禮券)核發標準:通過初級認證,每名核發新臺幣500元;通過中級認證,每名核發新臺幣1,000元;

通過中高級以上認證,每名核發新臺幣2,000元,以資獎勵。

旨揭計畫(含申請文件)等相關獎勵措施,請至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官網查詢(https://web.tainan.gov.tw/hakka/

、有關原函等相關資訊,請參見附件。

  • 臺南市客委會客語獎勵計畫.pdf
    1) 臺南市客委會客語獎勵計畫.pdf
  • 11E0020720公文.PDF
    2) 11E0020720公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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