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主旨:107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107年6月15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438461號公告為新臺幣2萬5,000元以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7年6月15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438462號函、院授人給字第10700438463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有關退休(伍)軍公教人員支(兼)領之月退休金(俸)因107年度待遇調整致超過新臺幣2萬5,000元者,請專案列冊繼續發給年終慰問金、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以符政府「照顧弱勢」之意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