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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3年5月1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1433D號 函辦理。
二、旨案業經教育部於113年5月10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5501433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法規命 令條文各1份。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 育署廖先生,電話:(02)7736-74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