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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金城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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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輔導組 - 研習資訊 | 2024-07-01 | 點閱數: 702

說明:

一、依家庭教育法第9條規定略以,終身學習機構及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二、承上,依終身學習法第4條規定,終身學習機構之種類如下:

(一)社會教育機構:社會教育館、圖書館、科學教育館或科學類博物館、體育場館、兒童及青少年育樂場館、動物園、其他具社會教育功能之機構。

(二)文化機構:文化類博物館或展覽場館、文化中心、藝術中心或表演場館、生活美學館、其他具文化功能之機構。

(三)學校、政府機關、社區大學與前二款以外提供人民多元學習之非營利機構及團體。

三、為提升本市終身學習機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之家庭教育專業素養,以強化家庭教育業務推動效能,特辦理旨揭研習,相關內容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市終身學習機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

(二)研習時間:113年7月18日(星期四)上午8時50分至下午2時10分。

(三)研習地點:善化國小視聽教室(本市善化區進學路63號)。

四、報名期限及方式:

(一)請於113年7月5日(星期五)前,逕至網址(https://reurl.cc/p3bNmQ )完成報名。

(二)凡全程參加研習者,核予4小時研習時數。

五、請俞允參加旨揭研習之人員公(差)假登記。

六、為落實本市低碳城市願景,參與人員請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共乘前往,且為響應一次用產品減量政策,場地有飲水機,請自備環保杯。

七、檢附本案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

  • 進修計畫.pdf
    1) 進修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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