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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國立中央大學113年8月1日中大合習字第1135300155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第二梯次申請案,請於113年8月26日前,將紙本(已核章)寄至本局,並上傳電子檔(包含Word檔案格式及PDF檔案格式各一份;PDF檔案格式須含計畫主持人親筆簽名)至https://pse.is/64x2jy 。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洽國立中央大學黃瓊慧小姐,電話03-4227151轉35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