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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金城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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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教學組 - 教務處公告 | 2024-12-31 | 點閱數: 12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18日臺教師(三)字第1132604231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將協調師資培育大學於寒暑假或適宜時間規劃旨揭開班事宜。薦送資格如下: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具備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且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具備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

三、請有意願參加進修之在職教師洽詢教學組。

四、檢附課程架構核心內容表(附件2)1份。

  • 113E1048493-01(2).pdf
    1) 113E1048493-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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