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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11日臺教社(一)字第1142400601號函 辦理。
二、請各機關學校及團體踴躍推薦報名參加,推薦書及相關佐 證資料,於114年5月21日(星期三)前以掛號寄送本局社 會教育科陳暉傑收(以郵戳為憑,並請註明「114年度全 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於本市完成初選後薦送教育部 參與旨揭選拔活動。
三、相關表件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 終身教育司∕資料下載」下載。 四、檢附該部來函及實施計畫各1份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