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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臺南巿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畢業生市長獎給獎實施計畫」規定,
公告本校113學年度畢業生市長獎給獎辦法(如附件),
符合市長獎申請資格之畢業生,
自即日起可至本校學務處學生活動組領取積分審查表。
請務必於114年5月9日(五)17時前,隨積分審查表檢附佐證資料影本,
送交學務處學生活動組提出申請,逾時不予受理。
若有疑義,請洽 (06)2975816 # 131 學務處學生活動組何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