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114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市114年度(以下同)語文競賽辦理方式如下:
(一)校內賽:由各校自行公開辦理。
(二)分區預賽:分北一區、北二區、南一區、南二區、高中學生組(南區、北區)辦理。
(三)全市決賽:不分區辦理。
(四)競賽日期、地點及報名方法:請詳閱實施計畫。
三、請各校積極鼓勵代理、代課教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實習教師等參加社會組競賽。
四、旨揭實施計畫及相關競賽訊息,將公告於本局資訊中心教育公告區(http://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請各校隨時注意相關公告,以維護參賽者權益。
五、另自114年起旨揭本土語文情境式演說,臺灣台語及臺灣客 語題目調整為文字題;臺灣原住民族語言仍維持4格圖。
六、另114年全國賽事先公布之篇目,請逕至全國語文競賽網站查詢下載 (https://nlc.moe.edu.tw/Module/Home/Index.ph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