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臺南市立金城國民中學

:::
(06)2975816 (06)-2972742
:::

主內容區域

衛生組 - 學務處公告 | 2025-07-21 | 點閱數: 114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65694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係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4項授權訂定,因該條例業於112年6月30日屆滿,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3款規定,旨揭辦法無單獨施行之必要,爰予以廢止。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