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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旨揭填報表本局於114年11月10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142602910號函諒達。
二、有關薦送對象資格、排序原則請詳閱需求薦送表,事涉教師進修權益,請各校務必確實調查所屬教師意願及需求。
三、另「中等學校科技領域資訊科技增能學分班」,115年為最後一年調查需求及開班,請鼓勵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
四、請有意報名的老師,於11/18(二)下班前告知教學組。
